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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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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WWW.330011.COm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牛虻读后感范文

  说实话,在刚接触《牛虻》这本书时,我曾将其三次拿起,但都是看到第一章一半的时候没能耐着性子看完……当我第四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

  《牛虻》描写的是19世纪30年代初合1848年革命前夕意大利革命者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所进行的一场斗争。而主人公“牛虻”就是这伟大革命者行列里其中之一,在革命的背景下,一位天真单纯的青年转变成为一名坚强的革命主义战士。

  我这人看书有个毛病,刚拿到的书,以先睹大结局为快。我在看《牛虻》时也不例外。从后往前翻,最后一章的标题叫做《无声的结局》,说的是主人公——牛虻被枪决,临刑前一天写了一封信,并托付一个卫兵一定要将这封信亲自交给他爱的人——琼玛……本来看到这儿,我就应该从这本书的第一页慢慢地品读了,但让我郁闷的是……

  全书分为《人生转折点》、《转变》合《归去》三卷,总共是二十五章。

  在第一卷中,青年亚瑟是比萨神学院是一名学生,与院长蒙太里尼私交甚好,在学院的生活很美好。但美好的事物总是很快消逝,后来,偶遇琼玛,亚瑟落入圈套,被捕入狱。在狱中,亚瑟寻觅机会,逃了出来……

  这就是我前三次为什么看不下去、郁闷的原因——亚瑟是谁?主人公不是牛虻吗?——主人公在你眼前,而自己却找不到。第一卷中,甚至连“牛”都没有!

  到了第二卷,已是十三年后的世界。亚瑟从狱中逃离后,流亡到南美,化名为范里斯.列瓦雷士,牛虻是他的绰号,后来他又回到意大利参加了穆拉多里领导的亚平宁山起义。起义失败后,他又去了法国,他曾在法国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政治性的讽刺文章,名声一时大噪。十三年的流亡生活,让原先健壮的青年亚瑟变成了一位残疾的——跛了一只脚,残了一条手,哦,对了,还有些口吃——革命人士。

  在和琼玛相遇时,原先单纯善良的琼玛已然变成一位美丽动人、却又表情冷漠的波拉太太。可悲的是,两人谁都没有认出对方来。更可悲的是,琼玛因为无意间讲了一个瘸子的笑话,牛虻以为她是在含沙射影地说自己,而生气了。这使得现在脾气本就不好的牛虻,开始写一些抨击蒙太里尼的文章——尖锐、刻薄。但蒙太里尼的人气很高,这些闲言碎语对于他的威望并不能够成什么伤害。

  牛虻和琼玛相认了,并互相暗生情愫。福祸相依,牛虻生病了。在生病的期间,他将十三年来的生活——那些痛苦的经历告诉了琼玛。病情好转之后,琼玛安排了英国商人贝莱与牛虻见面,而在贝莱的帮助下,牛虻有了自己的军火。

  看完第二卷的第一章时,我才恍然大悟。哦,原来“牛虻”是亚瑟的绰号。牛虻就是亚瑟,亚瑟就是牛虻。恍然大悟之后,才发现故事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了。

  第三卷,就在出发前夕,牛虻同志很不幸的再次被捕入狱。幸运的是,牛虻的斗志犹存,并不甘于命运,于是采取越狱行动!很抱歉的,这次越狱行动失败了……

  在狱中,蒙太里尼来看望牛虻,不,应该是亚瑟。但显然的是,亚瑟已经成了牛虻,这已经是事实了,不可更改!他们俩的关系破裂了。牛虻对死已经是不再畏惧,而一个人连死都不怕,那他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再被枪决的前一天,他写了一封信……

  故事写完了。已主人公的死亡为结局,似乎是一个悲剧……

  牛虻写的那首诗,没有署名,只是写了一首他和琼玛小时候经常念的一首诗,一首小诗:

  不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牛虻读后感范文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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