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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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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飘读后感1500字

  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 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被叛自己的内心。

  一个固执的、简直是执拗的女人, 也正因此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爱情。

  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的女人, 在追求物质, 却无可指责, 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 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My life will go on."

  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 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 虽然只是一个作者的人物缩影, 不仅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 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

  值得一看, 不, 应该是值得很多遍的看。

  看她,就像看自己

  上高中的时候认认真真的看了这厚厚的两本书,两个感觉:一是非常喜欢思佳丽,二是非常不喜欢白瑞得.

  那时候不喜欢这种看似不在乎自己的男人,总觉得爱我得男人应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那种动不动就惹我生气得男人是最讨厌的.

  现在老了(偷笑一下),对生活对爱情也开始有了真实和深切得体会.我经常会以思佳丽得思想来对思考自己得行为--我希望用那种坚定得信念来支持自己,需要那样的有些现实的举动提醒自己避免幼稚.

  思佳丽在看我看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子,对自己的理想不离不弃.她的生活是多彩的,爱情虽不完整,但我看来也是完美的.她生命中的一切是我所期待的,包括爱情.

  奇怪会爱上这样的女子,任何一个男人无法逃避,我也不能...

  永恒的飘

  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最紧张的高三临考前的一个月里我才遇见了它,却执意在一周内看完。wWw.330011.cOM二本平装上下册,黑白色的封面,米切尔的大名也隐在了思嘉的裙中......读它时被思嘉的任性,自信,大胆,疯狂还有对自认为的爱情的执着所征服,同样也对白瑞德宽容、勇敢、自信自主,对小蓝妮的那份父爱所迷恋,当时就想要是能找个像白瑞德一样的老公伴自已终老一生就是最幸福的事!呵,就在那一刻在书的结尾,自已就像洞悉思嘉的心,想到了塔拉的红土地就充满了希望和力量,要重新征服离开的白瑞德,感觉仿佛在云端,就像飘一样。

  思嘉是个幸福的女人,因为她最终看到真爱,白瑞德是个大丈夫,因为他知道爱不是一种占有的形式,而是一种情感的征服。

  呵,这是我读飘,这是一部好书,每个人读它都会有不同的感觉,但它值得你一读,永不后悔。

  飘——我向别人提起古典文学总要提起它。

  我一直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

  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一定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同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可以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

  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

  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爱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

  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

  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非常棒!

  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但是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起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它让我有种回味,有种震撼,有种温暖。


飘读后感范文

  飘读后感1500字范文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高中生读后感

  飘高中生读后感2000字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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