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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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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布斯传读书笔记3000字

  我对乔布斯的感觉一直都有点含混不清。我向来钦佩他的进取精神和商业头脑,也由衷佩服他对消费者需求的精准把握。但另一方面,我又对他的(或者说是苹果的)反复无常甚至是前后矛盾的行为以及遮遮掩掩的本性感到毛骨悚然。现在,看完由Walter Isaacson执笔的600多页的《乔布斯传》后,我想我终于了解乔布斯了。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他有着多面的性格。他冷漠、尖锐、古怪、粗野、充满激情、富有创造力、被动、不公正、而且非常自省。他的生命饱满而独特。

  我在Kindle上阅读这本大部头的时候,把有趣的、令人惊讶的、以及重要的段落标记了下来。从乔布斯非凡的一生中,我们能得到许多有用的经验和教训。现在,当我回头再看那些段落时,我发现里面有许多内容有助于更好地阐明这些经验和教训。(引用部分主要来自《乔布斯传》)

  1.不空等

  乔布斯年轻时,他要是想要某样工具来造点什么东西的时候,他会直接去找源头要。

  他回忆起在12岁的时候,他想要造一个计频器,于是直接在电话簿里找到了HP的创始人Bill Hewlett,找他要了那些零件。

  2.打造自己的现实

  乔布斯很早就懂得,(读后感 www.duhougan.com)要是不喜欢生活中或世界里的某样东西,就改变它们,要么通过行动,要么通过纯粹的意志力量。

  Hoffman后来叹道,“现实扭曲力场有鞭策的作用,但接着现实会反击。wWW.330011.cOM”——Joanna Hoffman是苹果早期Macintosh团队成员之一。

  “我不想当父亲,所以我就不是。”乔布斯后来说。声音里透着一丝懊悔。

  3.控制能控制的一切

  在某种程度上,乔布斯是个嬉皮士,但和上个世纪60、70年代谈情说爱的自由精神不同,他是个注重细节的控制狂。

  他要控制他的环境,把产品看成是他自身的一种延伸。

  4.承认自己的错误

  乔布斯有时很严厉甚至不近人情,这点在他和他第一个女儿之间表现得最为典型。随着年纪越来越大,他开始面对死亡,也越来越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

  “我做了许多我并不自豪的事情,比如在23岁时让我的女朋友怀上了孩子,处理方式也十分不妥。”

  5.了解自己

  尽管并不总是清楚旁人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外貌举止,乔布斯对自己过人的头脑却有着清醒的认识。

  他困惑地发现:他比父母还要聪明。

  6.给不可思议留一扇门

  乔布斯是个探索者,一生都在追求精神上的启迪以及身体的净化。他并不特别信仰宗教,但也不否存在人类认识之外的事物。

  “我想,不同的宗教就像是不同的门,通往的是同一个房子。我有时想,房子是存在的,有时又不这么想。这真是个伟大的谜。”

  7.别退缩

  乔布斯的暴躁情绪和时不时的过激反应都是出了名的。在产品研发上,他的评价非黑即白,不是极佳就是狗屁。

  “他为人既开明又残酷,”她回忆说,“真是奇怪的组合。”——Chrisann Brennan,乔布斯的前女友

  8.被出色的人包围

  不管他承不承认,乔布斯不是什么都会的。没错,他可以对每个产品每个广告活动施加巨大的影响,但他也知道,世界有些人的技能是他无法企及的。乔布斯 早期和Steve Wozniak的搭档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和Wozniak搭档而获得了早期的成功,给乔布斯未来和别人的通力协作提供了模板。

  两个月后他准备要测试了。“我在键盘上敲了几个字母,我被惊呆了!它们在屏幕上显示了出来。”那是1975年6月29日,是个人电脑的里程碑。“这是历史上的第一次,”Wozniak后来说,“人人都在自己电脑的键盘上敲下一个字母,看着它在眼前的屏幕上显示出来。”

  9.打造一个A级团队

  通常情况下,公司和经理会满足于水平一般的员工。而乔布斯重视人才,并认定在一家全是A级员工的公司里,任何矛盾摩擦都可以被出色的成果所抵消。他可能是正确的。

  “生活里的大多数东西,最好的和平庸的之间约有30%的差距。最好的航班、最好的膳食,都可能比平庸的要好上30%。在我 眼里,和水平一般的工程师相比,Wozniak要好上50倍。他光用脑子想就能开会。Mac团队就是打造A级团队的一个尝试。人们说他们无法和睦相处,说 他们会相互憎恨,但我发现A级员工喜欢和A级员工共事,他们压根就不想和C级的人共事。”

  “这么些年来,我懂得了,要是你有非常优秀的员工,你根本不需要像照看婴儿般看着他们,”乔布斯后来解释,“期待他们有优秀的成果,你就能让他们做出优秀的成果出来。”

  10.做自己

  乔布斯经常忙于做自己,以致于忽略了别人是如何看待他的,特别是在他那早期当嬉皮士的日子里。

  “开会时我们没法不看他那脏兮兮的脚。有时候,为了释放压力,他还会在马桶里把双脚浸湿,这一举动可没减轻他同事的压力。”——Mike Markkula,苹果首任主席

  11.富有说服力

  早期的乔布斯要是在旁边的话,气味的确是会有点难闻,就是这样的乔布斯把自己训练得能长时间不眨眼地盯着别人看,还发现了用这招可以说服别人做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它能够救人的命,你能想办法把启动时间减少10秒吗?”他问。Kenyon说有这个可能。乔布斯走到白板前,说,“假如有500万人在使用Mac,而每天需要额外的10秒来启动,加起来每年就有近3亿个小时,这就相当于每年至少救了100条命。”

  12.告诉别人怎么做

  乔布斯称不上是真正的程序员或者技术工程师,更无法和微软的比尔盖茨相提并论了,但是,他对技术和设计有着一种直觉的理解,这最终改变了世人对电脑的期待,更改变了消费电子行业。

  “老实说,我们原来并不知道‘友好’对电脑意味着什么,是乔布斯告诉了我们。”——Terry Oyama,早期Macintosh设计团队的成员。

  13.相信你的直觉

  我在自己的职业生涯里,凭直觉不只一次抓住了机会。而乔布斯对自己的品味有着深刻而恒久的信仰,深信要是自己喜欢些什么,公众也同样会喜欢。而他几乎总是对的。

  “贝尔在发明电话前有做过任何市场调研吗?”

  14.敢于冒险

  在他整个职业生涯里,乔布斯抓住了多次机会,首先是成立了苹果,然后出走,直到1997年再回来。在一个大多数公司都在想方设法进行多样化经营的年 代,乔布斯领导下的苹果却反其道而行之,削减业务,精简产品,专注在相对较少的领域上面。如果他认定某样东西将来会获得成功,他会改变苹果整艘船(或至少 某些方面)的航向,朝一个方向进发。

  乔布斯的管理哲学之一就是,要不时地抛抛骰子,把公司赌在某个新的想法或科技上面。

  “我有这个疯狂的想法:我们可以通过iPod的广告影响来卖出更多的Mac。此外,iPod还可以把苹果定位成创新的、年轻的公司。所以我把 7500万的广告费用拨给iPod,哪怕这个产品按比例还分不到1%。这意味着我们完全统治了音乐播放器市场。我们比别人多投入了一百倍。”

  15.用优秀延续优秀

  无论是产品还是电影,乔布斯总是力图要创造优秀的后续产品/续集。在职业生涯的早期他做得并不成功(比如Lisa电脑),但他在皮克斯和苹果都证明了自己能够做到。

  “在商业上有个经典的东西,就是‘第二款产品症状’。”乔布斯后来说。“背后的原因在于你并不了解你第一款产品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16.做艰难的决定

  优秀的管理者和领导都愿意努力工作,也经常做不受欢迎的决定。乔布斯当然不怎么在乎别人喜不喜欢他,因此,做艰难的决定的时候,会更加轻松。

  他做的最明显的一个决定是要彻底把Newton终止掉——它是世界上第一款个人数字助理,拥有还不错的手写识别系统。

  17.演讲演示(presentation)意义重大

  乔布斯痛恨PPT演示,但或许相信讲究的产品展示至关重要。

  “包装可以是个剧场,它可以创造一个故事。”——Jony Ive,苹果设计师

  18.想办法平衡你的火爆脾气

  不知乔布斯是否真的成熟过,但他的确懂得了在他和其它苹果人之间存在缓冲有一定的用处。

  在一家CEO容易暴躁大怒的公司里面,Cook用冷静的头脑、舒缓的口音、安静的凝视,掌握着局面。

  19.为今天而活

  就算乔布斯癌症缠身,苦苦挣扎,他也很少慢下脚步。这个疾病反而帮他集中了精力,用来追求他最宏大的一些梦想。

  “‘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重要的箴言,它帮我做出了生命中的重要决定。”

  “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知道的最好的办法,能帮你躲开‘认为自己有什么可失去’这个陷阱。你赤裸裸的身无一物,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追随你的心。”

  20.分享智慧

  乔布斯不是个乐善好施的人。他对产品和成功充满激情,但直到病入膏肓后,他才开始伸出手来,和科技界的人分享智慧。

  “我也会继续指导像Mark Zuckerberg那样的人,我剩下的时间里就会这样做。我可以帮助下一代记住伟大公司的传承并学会继续这个传统。硅谷一直对我支持有加,我应该尽我所能来回报它。”


乔布斯传读后感

  乔布斯传读后感3000字

  今天,终于把这本书通读完了,中文名叫《活着就为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

  虽然乔布斯亲自参与并授权的官方传记,将于明年初上市,但这本非官方著作,也写的非常不错,强烈建议喜欢商业和有志创业的同学去看一看。

  印象中关于苹果的记忆,高中时,只知道苹果电脑是很多坐办公室的白领用的,生活中见不到;2005年刚流行MP3,记得高中毕业,和哥们很嗨皮的去数码城买了个128M的山寨MP3,感觉已经很fashion了,进了大学发现几个温州有钱的同学才用苹果的ipod,纯白的,非常简洁的设计。后来,2006年左右,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史蒂夫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对那三段论很有印象。(不得不佩服史蒂夫的演讲魅力,试问你在大学听过的演讲你能记住的,并感觉印象深刻的,能有几个?任何文章,超过3个论点,普通人都很难记住,这是个很tricky的东西,科学啊~!)相信看过的同学也还记得老乔最后所赠送的4个字:keep hungry, keep foolish.

  如今,很多小有钱的同学都买了iphone。它的普及速度,真的是飞快。名人的微薄,几乎都是显示用iphone发的。到了日本,大家窃以为日本的iphone便宜,都纷纷去买了几个,也有个同事对我说:赶紧去买一个,下次泡MM时,你把它往桌上,一放,怎么样跟不跟我!----虽然可以理解成是搞笑贴,但想想也不无道理的。因为每个正儿八经的男淫背后,都有一个可爱而幼稚的装B情结;每个善解人意的女友,还都是有一点虚荣拜金的天然诉求。不是吗哈哈。-----扯远了,总之或多或少拥有一部iphone,已经成了不少年轻人的时尚。

  至此,我还不清楚苹果到底是卖什么的,电脑吗,MP3吗,手机吗?

  乔布斯本人为什么能这么成功?能做出这么多深受众人喜欢,引以为时尚的产品?

  不要忘了,他还是一个癌症幸存者。看了这本书,我终于找到了一些给力的答案。

  1. 信仰

  这里所说的信仰,(读书笔记 www.duhougan.com)并非关于宗教和哲学。而是个人的精神探求和行为准则。就是一个人的思想。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来源于他的独特童年。他生于加州,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 boom的时代。关于他生父母,本书没有详细介绍。她妈妈生他时,估计还是个不懂事的少女,在50年代,单亲家庭或选择流产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于是,乔布斯被一个中产的家庭给协议领养,他养父是个蓝领工人,当过海军,后来去做汽车销售。

  加州硅谷的环境,有大量电子产品可以接触到,乔布斯因此迷上了这些electronics,加上对于自己身世的疑惑,让他经常去思考人生的命题和追求科学意义。想想如果在18岁那年,你发现自己的父母不是自己的亲身父母,你会有什么感受。这也让他迷上了东方哲学。并且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

  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我无法读出,到底是什么感触。很多去过西藏的人说,看到那些雪山,有一种震撼是无法言语的。

  后来,乔布斯去念了大学,并接触到了禅学,又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是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书上讲,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禅,本是一个中国的国粹,却被日本人保留并发扬,这又是一部文章可写的东西)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 to your inner voice。

  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2. 性格

  一个人的童年,往往影响他今后的人生。乔布斯的老爸,是个极富说服力的销售员。这无形之中也传染给了乔布斯。他因为不喜欢第一所高中,非常强行的说服了他的父母要求搬家。话说,我们都是从小被惯坏的80后独生子一代,小时候基本上要求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但有人说服过爸妈,进行搬家的吗?这种可怕的说服力,使得日后的乔布斯在创业道路上所向披靡。在AppleⅡ上市之初,他陆续从intel强行挖来了Mckenna来做广告宣传(看看最近英特尔本身的广告吧,可以用创意非凡来形容)还说服了Markkula来做市场营销。没有执著和必杀的说服力,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此外,乔布斯性格的另一标签就是tough。尤其是书本50页,有个非常经典的case。手下有一名程序员需要到租用的服务器公司去拷贝数据,但是该公司的老板拒绝了他,理由是苹果公司没付到期租金,其实心理怀恨的是乔布斯之前对他不敬。后来乔布斯到了现场,答应这个老板会给他付钱,并叫手下去拷了数据。数据拷取完毕后,现场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只见乔布斯走到那老板面前说,你的服务器上没有我们的备份数据,我不会付你一分钱,and you could go to hell~!

  注:乔布斯所面对的这个老板是一个前拳击手,面貌狰狞,拥有菜花一样裂开的耳朵,和粉碎性骨折过的鼻子。而乔布斯仅仅是一个瘦弱的素食主义者!不仅耍弄了他,最后还对他说,你可以去死了。---换成是你,你敢吗?

  彪悍的性格,真的不需要解释了!

  3. 品位

  苹果产品什么如此欢迎?同事H说过,不知为什么一见到苹果手机就感觉特别高级特别华丽的。

  这就不得不提一下苹果公司卓越的工业设计。在介绍苹果产品的视频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个光头,络腮胡渣的中年男子。他就是Jonathan Ive, 苹果工业设计团队的副总裁。你手中苹果的外形,质感,材料都出在他的手里。

  苹果产品所散发的优雅,后现代感均出自于他的灵感。他是来自英国的一名设计师,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google一下。他在英国所获得的声誉甚至高过《哈利波特》的作者杰克罗琳!

  正是乔布斯本人的独具慧眼,使得Ive,能够在1996年进入苹果设计权力中心。后来凭借一系列富有创意的设计帮助苹果度过了财政危机。

  除了优秀的设计团队之外,乔布斯本人也是个非常有品位的人。在一次访谈中,他评价微软是这样说的:they just have no taste! 如果同学们稍微有一点审美素养的话,仔细看看微软的设计,真的是无法与苹果相比的。

  男人的品位还体现在他的伴侣上。乔布斯的老婆Laurene,是个双学位获得者主修历史,后来学习经济,一度进入华尔街工作。在毕业之后,她独自一个人去了意大利佛罗伦萨呆了几个月,为的是学习文艺复兴时的艺术和绘画。看到这一段时,我经不住感叹:好一个才女,艺术鉴赏家!

  除此之外,乔布斯对于设计的理解也非常独到,贴出来于诸君分享:Design is a funny word. Some people think design means how it looks. But, of course, if you dig deeper,it's really how it works. To design something really well, you have to "get it". You have to really grok what it's all about.

  以上三点,就是我看完全书,感受最深的地方。回答刚才的问题,

  1970年代,苹果最早是卖电脑的,而且它才是最早的PC机市场霸主;

  2004年,苹果进军了数码终端领域,凭借Ipod,从一个电脑公司变成了数码电子设备商; 与此同时,他创造了itune模式,在网上购买音乐并下载,改变了整个industry。

  1986年,乔布斯本人传奇般地被自己开创的公司扫地出门后,创立了NeXT公司,后来又创建了Pixar动画工作室,先后制作了史上最卖座的动画系列: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超人总动员。

  2005年,Pixar被出售给迪士尼公司,乔布斯成为迪士尼董事会成员之一,好莱坞最有影响力的大亨之一。

  书本的结尾讲到,Apple was no longer a computer company; it was a music company, a digital media giant.

  Was there any other frontier that Steve Jobs could conquer?

  全书只记录到2005,但它的预见性是正确的,乔布斯的奇迹还在继续,因为马上他又要进入一个新的领域了,移动通信终端!它的名字叫: iphone.

  电脑,数码,音乐,电影,在每个领域他都创造了革命性的胜利,如今又在手机市场上,横空出世!

  曾经叫板过IBM,迪士尼的他,现在仅仅在几年之间,又在逐渐拖垮另一家世界级公司,手机霸主诺基亚!

  就像他的好朋友诶里森一样,现在在这个世界上,他所面对的唯一对手就是,微软!

  所谓商业,就是给顾客创造价值,并提高我们的生活品质和享受,由此带来企业自身利益。

  在这一点上,巴菲特,盖茨还是诶里森都是无法直接做到的。

  无论从大的industry view,还是直接的consumer experience上来说,

  当今时代,最伟大的商业领袖,非乔布斯莫属。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最新

也许因为明天是周末,夜深我还没有睡意,在我旁边躺着的应该是近来公司里大多数人的枕边书——《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 著)封面上那个戴着无框圆镜片眼镜,满脸胡渣分明的乔布斯,我笑了笑,有点像中国的“孙悟空”:聪明极致、敢想敢为、火暴脾气……

乔布斯是谁?

公司发《史蒂夫·乔布斯传》那天,我带着它回来,在路边的杂货店买东西时,店老板(一位看上去五十多岁的女人)对我说:“那本书刚上市不久!”,我没太在意也没理她,到我结账时,她又对我说:“你那本乔布斯是刚上市不久的吧!”我有点儿诧异,更多的是失错,忙说:“是的,刚上市不久的。”

这就是乔布斯,一个正风靡全世界的“神”话!他是头版头条,报纸上写的、杂志上登的、电视上播的、网络上传的都是……关于他的,以至于普通百姓对他的知晓也不亚于猪肉价格的涨跌。

成者王,败者寇。传记似乎只为成功者而著,那些成功者之前身上的“瑕疵”都被赋予一种个性而展出来,使人易于接受甚至转变为欣赏,而那些失败者的“瑕疵”却成为那些评论家眼中永恒的弱点(如果ta一生都没有成功过一次的话)。成败就像一条分隔线,将天堂与地狱彻底分裂开来,那怕ta离成功只差0.001%,那也注定了ta失败的悲剧,尽管有人也说失败是一首歌,但显然这样的歌不能取悦绝大多数人,更不可能被绝大多数人所传唱,充其量是一种了以慰藉罢了。

乔布斯显然是成功的!在经济学家眼里,他颠覆了传统产业模式,整合了全新的产业链,并为之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在评论家眼里,他的价值可以比肩爱迪生与福特!在美国总统奥巴马眼里,他是美国精神的楷模!在全世界知晓的普众眼里,他是伟人,是天才,是奇迹!

坦白讲,我对学习《史蒂夫·乔布斯传》并无多少兴趣,整本书我也记不得有什么亮点,我也不知道这是对太in还是太out的反应。

托尔斯泰在其著作《安娜卡列妮娜》开篇第一句即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那些成功者的自传似乎也传递着类似的音调:“成功者都是一样的,失败者则各有各的不同。”信念、激情、坚持、超越,这应该是所有成功者的基因,“活着除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它意义吗?”、一年只拿一美元的ceo,一周工作一百个小时,到病入膏肓也一周工作七十个小时,从创立苹果到被赶出苹果到再回苹果,从newtone到itunes、ipod再到的让世界为之疯狂的巅峰之作iphone与ipad,几十年的跌宕起伏,这些都是他拥有超越常人的信念、激情、坚持、追求卓越的证据。

但对于乔布斯的成功,我还关注了另一种基因:文化属性(这可能与乔布斯死后网上流传的《如果乔布斯在中国》的文章有关)。任何一种结果都是文化属性的产物,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文化属性是什么?《遥远的救世主》主人公对文化属性描述道:“透视社会依次有三个层面:技术、制度和文化。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任何一种命运归根到底都是那种文化属性的产物。强势文化造就强者,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乔布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私生子,出生即被弃,后跷课、暴脾气、不讲卫生等一系列恶习和他怎么会有如此成就?在书的第三十一章:爱音乐的人,写道:“只要把你的ipod交给一个朋友,你初次约会的人,或者是飞机上那个坐在你身边的陌生人,你就像一本书一样被打开了,所有的我只需要用转盘浏览你的歌曲库,从音乐的角度上来说,你就一丝不挂。暴露的不仅仅是你的喜好,而是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1〗〖2〗〖3〗〖4〗〖5〗

我在网上搜了一下乔布斯ipod里面存储的歌曲,坦白讲,鲍勃迪伦我是通知乔布斯才知道的,披头士知其很出名但只听过约翰列侬的《狼》,对马友友的印像一直很悲情(可能与他拉大提琴有关),鲍勃迪伦是乔布斯心中的英雄,我第一个搜了他的歌曲,我是用酷狗搜的,可能是这歌曲太老了,所以搜出来的曲子都显示非热门曲目,放出来的第一首是《blowing in the wind》曲子一出,便辨出来是《阿甘正传》里面珍妮唱过的那首歌,很是漂泊、凄凉、无奈以及与世俗的抗争,后来又听了感恩而死乐队的《uncle john's band》、鲍勃迪伦的《one too many mornings》以及他们的一些其它歌曲,绝大部分没有歌词,我只能凭旋律去感受,没有歌词的注解全然没有深刻,远不及五月天、许巍歌曲带给我的深刻。但这些音乐帮助乔布斯塑造了他的底层源代码,音乐是艺术,艺术是追求完美、精益求精、永远不做蹩脚的事,这种追求艺术精神的底层源代码成就了乔布斯,成就了苹果产品,所以也不难理解乔布斯为什么是个控制狂,对每一处细节都管控到底。

那这些音乐是乔布斯的文化属性或者说是他的底层源代码吗?是的,他骨子里是那样的人,所以做出来的事儿也必定是那样的。可是这种音乐的属性又是谁给的呢?披头士?鲍勃迪伦?马友友?巴赫?u2?是的,可以又是谁给了披头士?鲍勃迪伦?马友友?巴赫?u2?做出这样音乐的规律呢?他们的偶像?!谁又给他们的偶像做出这种规律的曲子呢?他们偶像的偶像?历史?人类发展的文明史?人类在发展过程中约定的和不约成的,规则的或不规划的既成的环境所形成的属性造就了文化的差异性。有点儿晕了,我理不太清,这似乎有一种宿命论的倾向,我们逃不过生命本身,因为在我们出生之前就已经被以一种隐形的规则给套牢,而后天可怕的不是我们缺乏改变的勇气,而是我们习以为常从不曾发觉。

乔布斯死了,他的命运结束在他一生最辉煌的时刻,他的一生也似文学艺术作品一样,在剧情达到高潮的时候也就是剧情结束的时候到了。他的死留给人们的是更为疯狂的崇拜、研究与分析,他的一生被分段、分片总结成不同的精神篇章,管理者在学它,营销者在学它,老板在学它,员工在学它……学它什么?为什么而学它?它的精神是学不来的,就如同他的精神不是学来的而是悟来的一样,是没有人学得到的,也不可能有第二个乔布斯出现,因为每一个伟人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每一个都是独一无二的,那怕你坚守的是同样的原则与规律,但因为执行主体的不同、环境的不同结果也会不同。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的毕业演讲上说:“当我十七岁时,我读到一则格言,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就会轻松自在。”让我更加理解了他不受拘束的个性,以及那么拼命地做事。我又想起了稻盛和夫在《活法》里面的话:我们的人生都是无价之宝,如此珍贵的人生如果浑浑噩噩,白白虚度,那么不仅仅是浪费而已,也违反了宇宙的法则。小时候背得滚瓜烂熟的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珍惜生命,不虚度年华这是所有成功者的本质。

《1》《2》《3》《4》《5》

乔布斯或者说那些成功者带给我们的不是如何学习他们的精神,而是更多的反思自己,认清自己生命的本位与方向,坚持什么?为什么而坚持?用什么去坚持?这是生命存活的全部理由。
 

乔布斯的个性体现在他创造的产品里。正如苹果的核心理念,从1984 年最初的麦金塔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一直都是端对端软硬件一体化,乔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

这个融合了乔布斯个性与产品的统一场论开篇就是他最显著的特征:他的浓烈极致。他的沉默跟他的咆哮一样骇人,他训练自己可以一直盯着人看而不眨眼。有时候这种极致是迷人的,那种鬼才式的迷人,比如在他热切地解释鲍勃·迪伦音乐之深刻的时候,或是在揭幕产品时,无论什么在他口中都能变成苹果有史以来最不可思议的产品。然而有时,他的极致又很恐怖,例如当他厉声谴责谷歌或微软对苹果剽窃的时候。

这种极致促成了对世界的二元论观点。苹果的同事们称其为乔布斯的天才/白痴二分法。你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有时候一个人同一天就能得到这两种评价。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他对产品、对想法,甚至对食物的看法:不是“史上最棒”,就是差劲儿、脑残、没法儿吃。因此,发现任何瑕疵都可能引发乔布斯一顿咆哮。一道金属涂层、一颗螺丝钉的曲线、一只机箱上蓝色的深浅、一款导航屏幕的直观性——他会一直骂它们“烂透了”,直到某个时刻他突然称赞它们“完美至极”。他把自己看做一个艺术家,他也确实是,所以他纵容自己具有艺术家的性情。

他对完美的追求使得他要求苹果对每一款产品都要有端到端的控制。如果看到伟大的苹果软件在其他公司的蹩脚硬件上运行,他就会浑身痒痒,甚至更糟;同样,一想到让未经审核的应用或内容污染苹果设备的完美,他也会有过敏反应。这种把硬件、软件和内容整合成统一系统的能力使他可以贯彻简洁的理念。天文学家约翰尼斯· 开普勒(johannes kepler)曾说过,“自然热爱简洁与统一”。史蒂夫· 乔布斯也这么说。

数字世界最根本的分歧是开放与封闭的对立,而对一体化系统的本能热爱让乔布斯坚定地站在了封闭一边。从家酿计算机俱乐部传承下来的黑客精神倾向于开放的方式,几乎没有集中控制,人们可以自由地修改硬件和软件、共享代码、用开放的标准写程序、避开专利系统,有跟多种设备和操作系统兼容的内容和应用。年轻的沃兹尼克就曾在那个阵营:他设计的apple ii 就很容易拆开,而且预留了很多插槽和端口可以让人随心所欲地使用。而从麦金塔开始,乔布斯成为了另一个阵营的开创者。麦金塔就像是一个电器,硬件和软件紧密结合,无法修改。这牺牲了黑客精神,以创造出一种无缝而简单的用户体验。

之后乔布斯下令,麦金塔的操作系统不会供其他任何公司的硬件使用。微软则采取了截然相反的策略,允许windows 操作系统在各种机器上授权使用。这虽然没有催生出最优雅的计算机,但是却帮助微软统治了操作系统世界。当苹果的市场份额缩小到5%以下时,微软的策略被视为个人电脑领域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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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从长期看,乔布斯的模式得以证明是有一些优势的。当其他计算机制造商都在商品化时,苹果即使以很小的市场份额都能保持极高的利润率。例如在XX 年,苹果的收入只占个人电脑市场的7%,但是却获得了营业利润的35%。更重要的是,在21 世纪初,乔布斯对于端对端一体化的坚持使苹果得以优势发展数字中枢战略,即把桌上电脑跟各种便携设备无缝连接。例如,ipod 就是这个紧密整合的封闭系统的一部分。要使用它,你就必须使用苹果的itunes 软件,并从itunes 商店下载内容。其结果就是,ipod 高雅而令人愉悦,正如后来的iphone 和ipad 一样,跟那些不提供无缝端对端体验的杂牌竞争产品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个战略行之有效。在XX 年5 月,苹果的市场份额是微软的1/20。到XX 年5 月,苹果超过微软成为全球最有价值的科技公司。到XX 年9 月,苹果的价值高出微软70%。XX 年第一季度,windows 个人电脑的市场份额缩水1%,而mac 的市场份额增长了28%。

彼时彼刻,移动设备领域烽烟再起。谷歌采取了开放策略,其安卓操作系统可供任何平板电脑或手机制造商使用。到XX 年,谷歌的移动市场份额与苹果持平。安卓系统开放策略的不足之处在于其导致的分裂状态。不同的手机和平板电脑制造商把安卓系统修改成了几十种不同的版本和风格,难以开发一致的应用程序或充分利用其特性。两种策略都有其优点。有些人希望拥有使用更开放系统的自由,并有更多的硬件选择;其他人显然更偏爱苹果紧密的整体性和可控性,这使得产品界面更简单、电池寿命更长、用户友好性更强、内容处理更容易。

乔布斯理念的缺陷是,他那想愉悦用户的欲望导致了他不愿意对用户授权。对开放环境最有思想的倡导者之一是哈佛的乔纳森· 齐特林(jonathan zitterain)。在他的著作《互联网的未来:光荣,毁灭与救赎的未来》(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 and how to stop it)中,开篇就是乔布斯介绍iphone 的场景,他警示世人,用“被一个控制网所束缚的无菌器材”来代替个人电脑会有怎样的不良后果。反应更强烈的还有科里· 多克托罗(cory doctorow),他在波音波音(boing boing)网站撰写了一篇宣言,题目叫“我为什么不会买ipad”。“它的设计中融入了很多周到的想法和精巧的元素,但是也有对其主人显而易见的轻蔑。”他写道,“给你的孩子们买一部ipad 并不会使他们认识到世界是要你们去剖析与重组的,它会告诉你的后代,即使是换电池这样的事情你也必须要留给专业人员去做。”

对于乔布斯来说,一体化的理念事关正义。“我们做这些事情并不是因为我们是控制狂。”他解释说,“我们做这些是因为我们想创造伟大的产品,因为我们关心用户,因为我们愿意为全部的体验负责,而不是去做别人做的那些垃圾。”他相信他是在为人们提供服务,“人们在忙着做他们最擅长的事情,他们希望我们去做我们最擅长的。他们的生活很繁忙,他们有其他事情要做,而不是去想怎样整合他们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这种理念有时会跟苹果的短期商业利益发生冲突。但是在一个充斥着低劣设备、杂牌软件、难以预测的错误信息和恼人的用户界面的世界里,这种理念带来了以迷人的用户体验为特征的非凡产品。使用一款苹果产品可以像走在乔布斯喜爱的京都禅意花园里一样,让人肃然起敬,而这两种体验都不是通过崇尚开放或百花齐放来实现的。落在一个控制狂手里的感觉有时候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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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这种专注的能力和对简洁的热爱归功于他的禅修。禅修磨炼了他对直觉的欣赏能力,教他如何过滤掉任何分散精力或不必要的事情,在他身上培养出了一种基于至简主义的审美观。

遗憾的是,他的禅修未能使他产生一种禅意的平静或内心的祥和,而这一缺憾也是他遗产的一部分。他常常深深地纠结和不耐烦,这些个性他也无意掩饰。大部分人在大脑与嘴巴之间都有个调节器,可以调整他们粗野的想法和易怒的冲动。乔布斯可不是。他很重视自己残酷诚实的一面。“我的责任是当事情搞砸了的时候说实话而不是粉饰太平,”他说。这一点使他富有魅力又能鼓舞人心,但也使他有时候,用技术词汇来说,像个混蛋。

他对完美的狂热以及积极的追求彻底变革了六大行业: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你可能还会想到第七个产业:连锁商店。对于零售连锁行业他算不上彻底变革,但的确重新描绘了这个行业的画面。此外,他通过开发应用程序,为数字内容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而不再像以前一样只能依赖网站。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仅制造出革命性的产品,还在自己的第二次努力下成就了一家充满生命力的公司,这家公司继承了他的基因,集中了一群极富想象力的设计师和大胆创新的工程师,他们能够将他的设想发扬光大。

他很聪明吗?不,不是格外聪明。应该说,他是个天才。他的富于想象力的跳跃都是本能的、不可预见的,有时是充满魔力的。他真是数学家马克· 卡克(mark kac)所说的那种魔术师天才,他的洞见会不期而至,更多地要求直觉而非大脑的处理能力。他像个探路者一样,可以吸收信息,嗅到风中的气味,对未来先知先觉。

史蒂夫· 乔布斯就这样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位商业决策者,一个世纪以后他一定还会被人们记得。在历史的万神殿里,他的位置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身旁。在他的时代,他超越众人,创造了极具创新性的产品,把诗歌和处理器的力量完美结合。他的粗暴使得跟他一起工作既让人不安又令人振奋,而他藉此打造了世界上最具创造力的公司。他能够在苹果的dna中融入设计的敏感、完美主义和想象力,使之很可能,甚至此后几十年,都是在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成长得最茁壮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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