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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来源: 读后感1500字 
“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美丽的矢车菊的花瓣,同时又是那么清,像最明亮的玻璃”,记得第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立刻被清透的蓝色漾满了,整个海是一面明亮的大玻璃,那是一种怎样的蓝色才能有如此的骄傲啊。
在大海这块明亮的大玻璃下,应该是一层层光滑的蓝色丝绸吧,把丝绸轻轻抚动,我看到了“海里最深的地方——海王宫殿,它的墙是珊瑚砌成的,尖顶的高窗子是用最亮的琥珀造成的;不过屋顶上却铺着黑色的蚌壳,它们随着水的流动可以自动开合。这是怪好看的,因为每个蚌壳里面含有亮晶晶的珍珠。”在这里看到了人鱼公主,静谧幽深的海里,她是最美丽的,“她的皮肤又光又嫩,像玫瑰的花瓣;她的眼睛是蔚蓝色的,像最深的海水。”
人鱼公主慢慢长大,月光下的城市令她充满幻想,她想当海上风平浪静的时候,在月光底下躺在沙滩上,紧贴着海岸,凝望大城市亮得像无数星星的灯光,静听音乐、闹声以及马车和人的声音,观看教堂的圆顶和尖塔,倾听叮当的钟声…...当她到了15岁,头戴百合花花环浮出海面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山了,“可是所有的云块仍然像玫瑰花和黄金似的发着光;同时,在淡红色的天上,太白星已经在美丽地、光亮地眨着眼睛。空气是温和的、新鲜的。海非常平静。那儿停着一艘有三根桅杆的大船。船上只挂了一张帆,因为没有一丝儿风在吹动。水手们都坐在护桅索的周围和帆桁上。空中有音乐,也有歌声。”该有怎样细腻的心才能感受到温馨的画面,淡红色的天空,眨着眼睛的星星,温和的空气,敏感的心在感受着,体味着。
想着当玫瑰花瓣似的几片晚霞慢慢融进海里的时候,月亮从灌木丛中迅速升起,将银色的光刻进沙滩、海和整个旷宇。Www.330011.CoM人鱼公主被一簇簇的火焰吸引了,王子的出场惊起她原本平静的心,一片惊涛骇浪。人鱼公主爱上了英俊的王子,她想变成人,想和王子一样有一个不灭的灵魂。因为老祖母告诉她:“我们在海里结束生命的时候,我们就变成了水上的泡沫,甚至连一座坟墓也不留给我们心爱的人。我们没有一个不灭的灵魂,我们从来得不到一个死后的生命。人类有一个灵魂,它永远活着,即使身体化为尘土,它还是活着的,它从晴朗的天空升上去,一直升到闪耀的星星上。”
人鱼公主能拥有不灭灵魂的方法是与人类相爱,当她爱的人把他全部的思想和爱情都放在她的身上,当他让牧师把他的右手放在她的手里,答应现在和将来永远对她忠诚的时候,他的灵魂才会转移到她的身上,她才会得到一份人类的快乐。他会给她一个灵魂,同时又使他自己的灵魂保持不灭。
人鱼公主可以牺牲一切为争取他和一个不灭的灵魂。
于是,人鱼公主最美的声音消失了,她曾经动听的歌只能在心底里默默的唱,她等待着那个能懂她的王子用心去静静地听,她文雅轻盈的步子的背后是在刀尖上行走,她看到了王子的微笑,为了他迷人的微笑,她不停地舞着,我觉得我看到了穿这丝绸衣服,有长长如瀑布般的黑发的人鱼公主在舞蹈,她旋转着,飞翔着,像一只被追逐的燕子在飞翔,每一个瞬间,她都是那么优雅,就像一个天使。
原本以为童话中的公主和王子经过重重磨难后总会在幸福的在一起,可是我忘了,在人鱼公主变成人的那一刻起,她公主的光环已经属于过去了,她不能说话,王子对她的爱不是能让她获得灵魂的爱,他和邻国的公主结婚。
人鱼公主没有把刀子对准王子,她只是把她模糊的视线朝王子望了望,然后就从船上跳到海里,太阳从海里升起来,阳光柔和地、温暖地照在冰冷的泡沫上,因此小人鱼并没有感觉到灭亡。她看到光明的太阳,看到在她上面飞着的无数透明的、美丽的生物。透过它们——她可以看到船上的白帆和天空的云彩。它们的声音是和谐的音乐,可是那么虚无缥缈,人类的耳朵简直没有办法听见,正如地上的眼睛不能看见它们一样。它们没有翅膀,它们只是凭它们轻飘的形体在空中浮动。
人鱼公主曾经全心全意为她的目标奋斗,忍受过痛苦,她坚持下去了,她的善良使她在300年后拥有一个不灭的灵魂。
我在想,爱也许是生命的一个意外,生命是陆地上的一个意外,陆地也是大海的一个意外,爱情源于大海,最后又回归大海。仿佛每一滴水珠都是一朵蓝色的爱的火焰,即使被酷热蒸干了水份,还会化作云,化作雨,回归大海,生生不息。 [1][2]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月光蔓延开来,我是一个安静的孩子,黑夜常常让我觉得平静和舒心,我衷情于醉人的蓝色,也固执的人为我与大海之间有前生的缘,让我在潜意识里一直默念着它,注视着它,拥抱着它,它的美是击碎在岩石上的浪花,是沉淀在海底的人类的情感,是一个个被人们幻想的童话。我的心里一直珍藏着这样的一幅图画:在碧波荡漾的海面上,有沙鸥点点,宝石一样的蓝在微风的吹拂下显露出层层的水波,在金色的阳光下,它们慢慢地向前涌动着,散发着清新的味道。抬起头看,是一片美丽的大世界,其实美丽多于伤害,人鱼公主也一定是这样的想的吧,因为她看见王子的微笑那么那么美,她一直都看着,记着,念着,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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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细节决定成败》粗一看这题目,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可是仔细一读这本书,却是深有感触,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真理.
"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这段话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
一个细节的忽略往往可以铸成人生大错,可以造成事业颠峰之危,而一个细节的讲究,可以让企业咸鱼翻身,可以在谈判中力挽狂澜于既倒.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在比较中国公司员工与日本公司员工的认真精神时曾说:"如果让一个日本员工每天擦桌子六次,日本员工会不折不扣地执行,每天都会坚持擦六次.可是如果让一个中国员工去做,那么他在第一天可能会擦六遍,第二天可能也会擦六遍,但到了第三天,可能就只会擦五次,四次,三次,到后来,就不了了之."有鉴于此,他表示,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在现实生活中,细节往往被我们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也要求人们做事认真,精细,否则会影响整个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转.对一个单位来说也是如此,单位要成功,就得靠每一个员工做好每一个细节.

就我们培训中心而言,如果管理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中心的总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就不能得到保证;教研培训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就不可能保证教研培训工作的质量.美国质量管理专家菲利普·克劳斯比说:"一个由数以百万计的个人行动所构成的公司行为经不起其中1%或2%的行动偏离正轨".如我国前些年澳星发射失败导致澳星爆炸,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一个单位若想成功,就必须把单位每个员工做的每个细节有机地联系,协调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才能使单位发展壮大.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古人有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 
".已故总理周恩来就一贯提倡注重细节,他自己也是关照小事,成就大事的典范.
的确,细节在我们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魅力是无予伦比的.你可能因为对它的注重而使你抓住很多的机会,从而体现了自身的价值,修复了自己的人生,完善了自己的品格.品味细节,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你会更强大,因为成绩与荣誉是一点一滴堆积起来的.没有小的成功,哪来大的收获.细节的文化底蕴与深刻含义往往是一般人难以把握的,相反,对细节有一定的认知,能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既聪明又成功的人.他们了解细节之美,能灵活运用细节给他们带来的财富,从而使自己即使置身瓦砾之中,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茫.细节是生活与事业中一些很小的闪光点,但它的作用却不可低估.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浩瀚的大海是由一滴滴水融会而成,茂盛的森林是千百棵树连接而成,骄人的战绩更是无数细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细节,酝酿过程中的细节之美.只有这样,你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他们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给他们做的工作,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1><2>


对照自己的工作,确实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急待提高,在细节上多下功夫,使自己不断进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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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复杂。
走过求学的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朋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起起落落……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的童年是那么美好、愉快,现在,我是在接受教育的时候了,自然会有些不高兴,但是,应该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又玩了,又学了,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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